●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应参加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110学时以上的培训。每5年应参加一次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,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培训。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,确因特殊原因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,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。5年累计达不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学时要求的,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实行点名调训
●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,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