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
法律热线:
文章详细

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

发布时间:2018年8月30日 大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  

在现实社会中,我们了解到在选择购买二手房时,很多人会找中介公司进行找房卖房。那么,如果遇到这种情况,卖房的房产证上写着夫妻二人的名字,显然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,在签订房屋居间合同时却只有夫妻二人中的一个人签字。对此,大律师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。

一、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

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,需要区别对待。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,可以视为有效,如果是非法取得的,则无效,或者说,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,该合同就是有效的。

房屋居间合同其实就是买房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。除了合同需要买卖双方都签字以外,那么签订居间合同时,交易双方需要最为关注的问题有哪些呢

二、审查经纪公司和相关资料

首先,委托人应当对经纪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进行考察,其次还要对经纪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,比如对于卖方来说要经过经纪公司确认买方有无购房资格、是否可以通过贷款审批等等问题。

对于买方来说要注意确认所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、是否有产权证书、是否存在共有人;也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、查封等状况。

由于二手房经纪市场存在诸多问题,因此会存在一些中介公司为了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,而随意承诺和保证交易另一方不存在任何问题。一些当事人信以为真订立合同之后,无论交易是否能履行,中介公司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。

三、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

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所承担的税费不同。如果买卖双方由于对交易习惯和办理程序不了解,轻信房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,导致合同约定有可能与自己真实意思产生偏差,从而造成经济纠纷。

因此在买卖双方与房产经纪公司在签订居间合同时,必须在合同中要求明确各种税费如何分担,以方面双方查阅。

四、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

在居间合同中,房产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的支付时间点、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。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